選手檢錄
(1) 報到:請各隊在該隊第一場比賽表定時間前40分鐘,派一名代表,攜帶全體隊員的雙證件(學生證和如:身分證、健保卡…等有附照片的證件)至比賽場地之檢錄台辦理報到手續,工作人員核對選手資料;並請代表核對檢錄表上資料,若有錯誤,請立即告知工作人員進行修改,若確認無誤,工作人員退還將全隊有照證件退還給代表。經查證件不齊者,視同資格不符。
(2) 檢錄:每場比賽表定時間前30分鐘登入名單之雙方隊員,請各隊全部隊員持各自有照證件、學生證,將有照證件及學生證置於胸前,經工作人員檢錄完成後,與對方球員進行身分確認,雙方隊長寫背號,並簽名同意,期間如有疑異可直接向檢錄人員提出申訴。
(3) 因選手參加兩個以上項目而無法登錄參賽情形,請自行負責。
(4) 各隊伍報到、檢錄遲到皆照保證金制度扣款方式辦理。
(5) 學生證請務必加蓋101學年度第2學期之註冊章,若無註冊章者,請提出在學證明。
(6) 任一隊伍出賽之選手不符合報名規定,經大會判定屬實者,將取消比賽資格以棄權論,且該校將會有所懲處。
(2) 檢錄:每場比賽表定時間前30分鐘登入名單之雙方隊員,請各隊全部隊員持各自有照證件、學生證,將有照證件及學生證置於胸前,經工作人員檢錄完成後,與對方球員進行身分確認,雙方隊長寫背號,並簽名同意,期間如有疑異可直接向檢錄人員提出申訴。
(3) 因選手參加兩個以上項目而無法登錄參賽情形,請自行負責。
(4) 各隊伍報到、檢錄遲到皆照保證金制度扣款方式辦理。
(5) 學生證請務必加蓋101學年度第2學期之註冊章,若無註冊章者,請提出在學證明。
(6) 任一隊伍出賽之選手不符合報名規定,經大會判定屬實者,將取消比賽資格以棄權論,且該校將會有所懲處。